老复转军人欲享省劳模待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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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23-03-29 16:34热度:加载中...

老复转军人欲享省劳模待遇

日前,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一位老复转军人向“热线”求助,朋友告诉他:曾在部队立过大功的人,现在国家有说法,可以比照省劳模享受待遇,他想找找相关规定,以及具体如何办理 日前,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一位老复转军人向“热线”求助,朋友告诉他:曾在部队立过大功的人,现在国家有说法,可以比照省劳模享受待遇,他想找找相关规定,以及具体如何办理。

老人名叫荣世忠,现年62岁,系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第一机床厂退休工人。曾于1970年入伍,始终在沈阳军区40军汽车修理所当兵,1976年转业。据本人介绍,他曾被军区授予“无名英雄”、“活雷锋”称号、立过九次大功、获过五次嘉奖。

如今,得过脑溢血、脑梗的荣志忠行动有些不便,生活遇到困难,虽然每月有养老金,但也仅够吃药和维持生活。老人希望在不违反政策的条件下,享受点儿党给的待遇。

为了帮助老人,记者先后联系了齐齐哈尔市总工会和黑龙江省总工会,齐齐哈尔市总工会经济部张女士介绍,曾在部队立的功与市劳模没有相应的比照,老人需持档案复印件到省总工会认定荣誉。据其分析,按老人的入伍年份看,立九次大功不大可能,因为自建国后部队立功已经不再延用“大功、小功”的叫法,而是一二三等功。若其说的被授予“无名英雄”、“活雷锋”称号,档案中确实存在,按政策规定:大军区授予的荣誉称号可比照省部级劳模享受待遇。

而省总工会劳模协会的负责人则表示,这种情况可由老人单位出据证明、复印档案中的立功情况,然后寄至黑龙江省劳模协会(邮编:150001),通过有效材料予以认定,这样方能确认能否比照省劳模享受待遇,仅凭口头说法不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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